今年湖州出台最给力房产新政

发布日期:2019-12-20T18:35:44浏览次数:391

摘要:今年湖州出台最给力房产新政,你买房了吗?继2014年9月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湖十二条)和2015年5月出台《湖

  今年湖州出台最给力房产新政,你买房了吗?继2014年9月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湖十二条”)和2015年5月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湖八条”)后,湖州市近日(3月28日)又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
  据悉,得益于诸多利好房地产政策的推行以及“湖八条”新政的出台,湖州市中心城市楼市复苏,市场信心得到有效提振。2015年,湖州商品房销售备案面积391.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53%,湖州商品房销售备案均价7613元/㎡,市场经历了从“量滞价稳”到“量增价落”再到“量增价稳”的过程。不过,与大多数三四线城市一样,湖州仍然面临着存量较大等问题。“补充意见”就是在“湖十二条”、“湖八条”政策基础上,再次专门针对进一步促进湖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而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要求,结合湖州实际,“补充意见”提出了5条房产新政,包括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科学把控土地和商品房供应、深化征迁安置方式改革、完善去化商业办公地产的政策措施和落实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根据“补充意见”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湖州继续实行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购房主体的范围扩大到单位和个人,房源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和存量住房(二手房)。
今年湖州出台最给力房产新政
  同时,对于土地供给问题,“补充意见”规定,根据城市的发展方向、配套基础设施成熟度、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等,政府将合理控制土地供应量。
  在深化征迁安置方式改革方面,“补充意见”规定今后国有土地上征收房屋,货币化或购买商品房安置要达到50%以上。集体土地征用涉及农房拆迁不再采取单一的实物安置,推行政府配建与市场购买、房票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多元化安置模式,按照市场购买或房票安置不低于50%的要求,严格控制新批安置房用地。政府将继续完善保障房的政策体系,改变公(廉)租房建设模式,采取市场购买商品房或货币补助等方式实施公(廉)租房保障,不再新建保障房,并完善房票制度,放开流通。
  针对商业、办公地产去化缓慢,存量进一步加大的现状,“补充意见”做出了进一步明确,通过扶持发展楼宇经济、支持调整商住结构、推动跨界地产发展和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等优惠政策,助推楼宇经济发展。
  此外,对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补充意见”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包括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和公积金转商业贷款工作;支持住房消费,全年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40亿元以上,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对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加大利率优惠幅度,切实惠及购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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