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积金中心提取政策最新消息!云南市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节省大量资金,减轻购房的经济压力提前了解公积金贷款流程,可以提高办理效率现在让我们看看云南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一借款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信用信息和规定的购买信息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贷款申请;
2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付能力、购买行为、担保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三。管理中心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批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不批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并书面说明理由;
24小时购房热线电话:132-6190-2344

四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证明或凭证复印件后,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将委托贷款资金划付给委托银行;
5个。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应在我行为借款人开立还本付息账户,为借款人办理还款手续。
华绿网提示:云南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什么首先,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贷款;其次,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然后,借款人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最后,申请人将委托贷款资金划转委托银行。
2017年,云南省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
自2017年2月起
自有住房、无住房、出租住房的职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
除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外,申请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建议国家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1500-2500元的标准确定年度提取额度。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并可在每年的任何工作日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当年未提取的,视为放弃提取,提取金额不得累计至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