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公开征求意见和反馈意见后,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1月18日正式发布《吴兴区“才聚湖州凤栖吴兴”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一、试行时间
2020年11月1日起
二、补贴对象
在吴兴区(不含南太湖新区)就业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三、购房范围及相关要求
在吴兴区东部新城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吴兴区范围(含南太湖新区)名下无其他住宅类房产,其学历放宽至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经学信网认证),就业创业时间不作限制。
相关政策解读
购房补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