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最新房地产市场政策出台

发布日期:2020-07-23T14:42:54浏览次数:1607

摘要:近日湖州市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科学把控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等10个方面提出促进我市房地

  近日湖州市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科学把控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等10个方面提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意见。
  “意见”中明确了相关契税补贴的政策,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
  一是实行购买住房契税补贴。
湖州最新房地产市场政策出台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中心城市范围内家庭第一套、第二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实行住房契税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房,并在此期间网签提交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非普通住房,并具备前述相同条件的,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减半补贴。
  购买144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存量住房(二手房,下同),并在此期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非普通存量住房,并具备前述相同条件的,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减半补贴。
  二是实行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契税补贴。
  自2017 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单位和个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并在此期间网签提交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并提交补助申请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和完税凭证,按所缴纳的契税地方分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财税窗口契税补贴咨询电话:2217069 2031141
  除了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意见”首次增加了关于人才购房的奖励政策。对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中心城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中心城市购买第一套住房的,凭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同或所创企业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不动产权证,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在2020年底前办结,存量房在2017年底前办结),所购住房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其中受益面最广的是211、985重点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含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符合上述购房条件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
  此外,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意见”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按照省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一是科学划定实行住宅全装修的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南至环城南路(老318国道)、东至三环东路(高速连接线)、北至三环北路、西至杭长桥路,各县中心城区范围由各县划定。二是分类实施住宅全装修。
  在范围上,中心城区范围内2017年3月1日后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中心城区范围外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实行全装修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实行比例。
  在类型上,按照科学化、个性化的要求有序推进,三层(不含三层)以上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全面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三层(含三层)以下低层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三是加快制定我市住宅全装修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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